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股东应占综合净溢利为33.86亿港元,较二零一一年同期之30.71亿港元上升10%。本集团以公允价值为基准对其投资物业组合进行计量,并於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之增加(扣除其递延税项)为4.71亿港元(二零一一年:3.06亿港元)。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在未计入上述公允价值之增加所产生的影响前,本集团录得股东应占溢利为29.15亿港元(二零一一年:27.65亿港元),按年上升5%。
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每股盈利为2.35港元,较二零一一年同期录得之每股2.14港元上升10%。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内录得营业额179.58亿港元,较截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同期营业额93.18亿港元上升93% 。本集团的营业额主要包括物业销售所得款项、租金收入,以及酒店及物流营运之收入。 期内营业额上升,主要由於香港之物业销售收入上升所致。
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在未计入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之增加净额及其相关税项的影响之股东应占溢利合共29.15亿港元(二零一一年:27.65亿港元)。 期内溢利与去年同期溢利比较上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