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8,562,358.0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4.17%;实现营业利润125,768,936.72元,比上年下降了51.2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5,134,658.07元,比上年下降43.16%。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累计实现销售合同金额4,508,487,821.00元。2012年上半年杭州主城区商品房销售合同总额为371.82亿元,公司杭州市主城区项目的销售合同金额占杭州市主城区商品房销售总额的11%。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追求公司综合利益的最大化而非单个项目利益的最大化的原则,顺应市场,理性确定曙光之城和金色黎明一期两个项目的销售价格,实现项目资金的快速回笼,得以有效控制银行贷款融资成本。曙光之城和金色黎明一期分别实现销售合同金额2,018,453,337.00元和2,103,473,888.00元。此外,报告期内湘湖壹号项目实现销售合同金额214,073,505.00,其它项目实现销售合同金额172,487,09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