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2年4月5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3,4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12年4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福州大通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融资额度协议》,公司与浦发银行就上述合同签署了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