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于2012年5月30日接纳一间银行提供的有期贷款融资,本金额为500,000,000港元。该融资条款载有条文规定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公司须维持指定的最低持股量。
新世界中国:附有特定履行契诺的借贷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