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有关其于建议收购上海外滩8-1地块(中国上海黄浦区小东门街道574及578地块)(「建议转让」)之优先认购权之公告。
于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并已接获法院受理通知书。据此,本集团对有关各方提起民事诉讼,以保障其于建议转让之优先认购权。
复星国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