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当地媒体5月30日报道,北京市拟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2012年地方债规模确定为68亿元,其中3年期、5年期各34亿元,将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公路建设等方面。
据悉,在北京此次发行的68亿地方债中,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5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11.7亿元用于中央投资配套项目;10.2亿元用于社会事业项目;17.4亿元用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方面;此外,还将有22.2亿元资金用于生态资源能源项目等。
关于本次发行的地方债利息偿还的问题,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表示,本次地方债利息将按年支付,到期后一次性还本。
杨晓超补充称,发行费以及每年偿债利息所需要的资金将从“偿债及所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资金”中解决,到期后还本资金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据了解,今年国务院批准的地方债发行规模为2500亿元,其中除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按核定规模控制数自行发行债券外,其余省份仍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拨付发行费。地方债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房等重点公益性项目支出及普通公路发展,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