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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张家界月亮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2%股权
交易金额:张家界月亮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2%股权转让款人民7893.1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稳健经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因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主动调整房地产业务,继续推进战略转型,拟转让中珠控股控股子公司张家界月亮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张家界公司”)99.2%股权。
经转让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鄂审字[2012]第0217号《审计报告》为定价依据。2012年5月29日,中珠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股权转让行为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公司与股权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中珠控股控股子公司张家界公司99.2%股权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交易完成后,中珠控股将不再持有上述公司股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张家界月亮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2%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自然人柳牧(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健民路111号30栋1单元305房)、黎群导(广东省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140号),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