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冠城大通5月5日公告宣布,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冠洋房地产有限公司于4月2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2亿人民币,借款期限为6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借款利率为五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以实际提款日为起算日每6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
冠城大通表示,本次借款资金用于冠城大通华郡(原深圳月亮湾地块拟建住宅部分)项目开发建设。
深圳冠洋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与绵山路交汇处的宗地T101-0047共计2.86万平方米的土地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此外,于同日(4月28日),冠城大通属控股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南京万盛向交通银行借款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为2012年4月28日至2015年4月27日。借款利率为1-3年期基准利率上浮30%,以各笔贷款发放日为基准日每年调整一次。该次借款资金用于冠城新地家园项目建设。
南京万盛以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33号的宁六国用2011第01094号共计15.44万平方米的土地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1.75亿元。
同时由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为上述《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人民币2亿元本金及利息等其他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