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之前的暂行办法相比,经适房不再适用资金监管,同时,拟允许地产商在建设过程中,提取预付款增加2个节点。
管理办法指出,在开发商项目用款计划应按照地下结构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四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上,增加了两个节点:项目拟预售楼栋中最高楼栋为7层以上10层以下建筑的,可增加“建设总层数达1/2”节点;拟预售楼栋中最高楼栋为10层以上建筑的,可增加“建设总层数达1/3”、“建设总层数达2/3”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