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之董事会谨此宣布正式接纳周光能先生(“周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一职,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周先生确认:
(i)彼辞任执行董事乃由於根据本集团之政策其已届退休年龄;
(ii)其与董事会或董事会任何组成成员并无分歧;
(iii)概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周先生亦确认,彼并无任何透过补偿金、酬金、遣散费、费用、赔偿金或其他形式而就辞任本公司董事职位而针对本公司之索偿。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周先生在任职执行董事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