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中海宏洋2月28日发布公告称,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集团合约销售额达港币76.87亿,较去年上升86.6%,销售面积共37.28万平方米。
另于报告期内,实现营业额为港币51.66亿元,与去年比较上涨47.0%。毛利率由去年同期44.5%增强至本年度58.0%。经营溢利为港币34.07亿元,较去年增加70.0%。
出去去年收购中海宏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余下30%少数股东权益正面影响后,中海宏洋股东应占溢利大幅上升至港币18.15亿元,较往年增加81.3%。每股基本盈利为港币125.0仙。
2011年,中海宏洋已成功进驻包括吉林、合肥、南宁和兰州等四个新兴城市。新购置地块建筑面积约达150.2万平方米,代价合共约为人民币27.79亿元。另外,中海宏洋还以收购私人项目公司股权形式扩充其土地储备。
综合而言,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中海宏洋持有位于中国境内九个不同城市土地储备(其中91%位处三线城市),总共约可提供兴建644.5万平方米 (其中集团(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应占建筑面积为5,260,900平方米) 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