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越企”)1月9日宣布,已于2011年12月28日与作为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人的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及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安排人及结算代理人),就所有条款达成协议,正式签署定向发债合同,发行为期8年、票面息率为6.4%的中长期公司债券,定向发债融资10亿港元。
公告显示,此次港元债券融资为香港越企首次尝试从纯粹的银行贷款转变为银行贷款与债券融资相结合的创新融资理念,不但拓宽了融资渠道,亦具备无需评级、成本合理、年期长等特点。此次集资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作香港越企一般营运资金。
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陆志峰先生表示,此次融资不但增加了公司获得长期稳定资金来源的可能性,同时为优化香港越企融资结构打下了稳固的基础。同时,中国人寿在业内享有的较高知名度,此次争取到该公司成为香港越企债券购买方之一,有助提升香港资本市场对香港越企财务健康和稳定发展的认同度和信心。
据悉,香港越企于1985年在香港成立,旗下控有越秀地产、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和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基金)。截至2011年底,香港越企母公司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值已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成为广州市国资委属下首个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国有企业。香港越企现持有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9.88%的权益,另持有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60.65%股权。核心主业包括地产、交通基建和金融证券等三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