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信息显示,该市将于今日(11月28日)发行总额为22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3年和5年深圳债的中标利率分别为3.03%和3.25%,分别低于前日招标同期限国债9个和6个基点。承销团由10家银行组成,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为主承销商。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表示,整个发行自2011年11月25日招标,11月2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1月30日发行结束。招标方式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但承销商之间不得分销。
此外,信息还披露,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利息所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至此,今年2000亿元地方债的额度已满,沪粤浙深四地试点自行发债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