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收入超标家庭须退出廉租房
作者: 见习编辑 陈泽佳     时间: 2011-11-17 22:36:38    来源: [ 观点网 ]

对家庭收入连续1年超出规定标准的,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

  观点网讯:11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住房保障办透露,北京市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和退出机制已经建立。

  目前,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有两种配租方式,一是以廉租方式配租,廉租家庭一般只要缴纳月均50-100元,其余部分房租则由财政专款支付给房东;二是以公租方式配租,公租家庭只要缴纳低于月均房租的租金即可,缴纳金额高于廉租家庭,但不会高于社会租金,其余部分也由财政专款支付给房东。

  根据《北京市廉租房管理政策》,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住房、收入、人口、资产状况等进行检查,对家庭收入连续1年超出规定标准的,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退出廉租房后,保障体系仍有衔接。

  另根据今年年初北京市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廉租房与公租房实施并轨,对不再符合廉租房条件但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承租家庭,由区县住保部门取消廉租房保障资格,按公租房标准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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