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上海试点相关政策规定。
其中,改革试点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试点方案》规定,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这一改革将在2011-2015年间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另外,改革试点将增值税税率档次由目前的两档调整为四档,是一种必要的过渡性安排。今后将根据改革的需要,适时简并税率档次。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10月26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