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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本月第三次中止土地拍卖 仅余1宗地出让
作者: 李欣鞠     时间: 2011-11-15 11:18:38    来源: [ 观点网 ]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补充公告称,因故中止原定于11月8日出让的7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仅余天河区广氮地区(AT06070307南部地块)按时出让。

  观点网讯:11月15日上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补充公告称,因故中止原定于11月18日出让的7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仅余天河区广氮地区(AT06070307南部地块)按时出让。

  天河区广氮地区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宗地面积40894平方米,建筑面积≤112716平方米,挂牌起始价87918万元。

  据统计,这是广州继11月1日、8日前后中止了12宗广州南站土地、12宗广州南站核心区土地拍卖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本月第三次对原定出让土地进行中止拍卖。

  被中止出让的的7宗地块分别是天河区岐山路183号AT1009901、AT1009001、AT1009902、AT1009003、AT1009903、AT1009011地块,及花都区花山镇106国道以东(J08-HS1地块),这些地块继续出让的有关事宜将另行公告。

  挂牌公告显示,原定出让的8宗土地均需建中小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天河区广氮地区地块及花都区花山镇106国道以东地块的中小套型面积需占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56%,其余6宗地块为60%。

  另外,AT1009902地块需配建60000平方米、共2000套公共租赁住房;花都区花山镇106国道以东须配建总建筑面积10%的公共租赁住房,总套数不少于1000套,单套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

  在竞价方面,天河区广氮地区地块及花都区花山镇106国道以东地块的竞价阶梯为500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参与竞配建的竞买人报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其余地块的竞价阶梯为10套公租房,每套建筑面积按平均30平方米计算,参与竞配建的竞买人报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套数最大者为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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