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8日代发176亿地方债 年利率3.67%
作者: 见习编辑 彭飞     时间: 2011-10-17 23:02:35    来源: [ 观点网 ]

该批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0月18日,2014年10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观点网讯:财政部10月17日发布公告称,将代理发行176亿地方政府债券,该批债券期限为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67%。

  公告显示,该批债券将于10月1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0月20日发行结束,10月24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财政部称,根据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北京、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宁夏、河南省(区、市)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七期),共计176亿元。

  其中北京、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宁夏、河南省(区、市)额度分别为27亿元、29亿元、24亿元、6亿元、31亿元、13亿元、46亿元。各省(区、市)额度以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七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该批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0月18日,2014年10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财政部代为办理。

  另外,本期债券在201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