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6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消息称,《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获国务院批准。
据悉,本次规划范围覆盖宁波市行政辖区全部土地,其中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范围358.77平方公里,包括海曙区、江东区全域和江北区、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的部分区域。
据了解,按照规划,宁波新一轮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9.8万亩(其中需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置换11.4万亩),扣除2006-2010年实际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6万亩和完成的建设用地复垦任务1.3万亩,规划期内宁波市尚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9.2万亩(其中需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置换10.1万亩)。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宁波市“十五”、“十一五”经济增长和用地关系的静态平均测算,“十二五”期间宁波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为41.25万亩。通过转型发展预计“十二五”建设用地产出率提高20%左右,新增用地需求仍高达33万亩,即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前至2015年实施完毕,仍有缺口。
资料显示,宁波从2003年开始,即已着手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宁波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是从1997年至2010年,其中明确的可用建设用地,早在规划到期前几年,就已基本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