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原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军涉贪一案。今年4月,此案曾在青岛市中院开庭审理。
此次审理,宋军被控在2006年10月至2008年6月担任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涉嫌贪污、受贿、妨害作证等三宗罪,其中贪污款高达606.5万美元。
据检方指控,2007年4月至9月,宋军分4次将贪污款中的605万美元取出,随后和江苏商人陈某兑换成人民币,用于炒股、买房、买车、装修等。截至案发前,宋军在北京、天津、青岛购买房产多达37套,其中25套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万达广场。
资料显示,宋军于2001年调任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担任副总,此前他是中远集团总公司纪委书记。到青远公司后,宋军成为第一副总,分管陆上产业,包括除航运以外的船员、船舶修理、房地产开发等21家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