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土局:“风神花园”变商品房已按规定补缴地价
作者: 见习编辑 陈土勇     时间: 2011-10-09 16:19:52    来源: [ 观点网 ]

“风神花园”项目等用地的出让公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广州市现行的限价房政策存在销售对象条件不一致、户型结构不一致、上市转让限制不一致等差异。

  观点网讯:近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此前媒体报道的花都区“风神花园”项目由限价房变为商品房一事做出了回应。

  广州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原因是“风神花园”项目等用地的出让公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广州市现行的限价房政策存在销售对象条件不一致、户型结构不一致、上市转让限制不一致等差异。

  据了解,2008年1月3日,广州市政府印发了《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并批准市国土房管局对外公布《关于2007年、2008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最高销售价格标准的公告》。

  其中,《办法》规定,广州市限价房自办理权属证书5年内不得上市流转,5年后上市转让的,须按转让时市场价格与限价房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70%计收土地收益。而前述限制性规定在“风神花园”等项目用地公开出让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未约定。

  针对已出让限价房项目的种种问题,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主要有4类处理方式:一是通过协商,开发企业同意自愿执行广州市限价房政策;二是开发企业同意将限价房项目改为保障性住房项目;三是开发企业同意以公开出让方式将限价房项目改为普通商品房项目;四是经过反复协商,开发企业不同意接受限价房政策,坚持要按《合同法》的精神,即要按原土地出让公告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条件开发建设。

  由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要求“风神花园”所有商品住房,不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或以下,均需按照公开出让时同区域、同类别未限价商品住房用地成交地价与限价房项目实际成交地价的差额全额补缴地价。而于2009年1月,“风神花园”已按照上述要求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

  资料显示,截至目前,“风神花园”项目批准预售商品住宅3297套、31.97万平米。已网上签约2161套,建筑面积21.31万平米;已认购未签约248套,建筑面积2.03万平米。项目仍剩余近三成单位尚未销售。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