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禁止以旅游度假名义开发房地产
作者: 见习编辑 彭飞     时间: 2011-09-20 10:36:47    来源: [ 观点网 ]

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进行建设,禁止以旅游度假区的名义,违法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

  观点网讯:9月16日,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旅游度假区的名义违法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

  在《办法》第十条中,明确提出了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进行建设,并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禁止以旅游度假区的名义,违法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

  同时《办法》也明确否定了“旅游加地产”的开发模式,在第八条中,规定了旅游度假区规划的编制应体现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保护和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的理念。而经批准后的旅游度假区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此外,《办法》还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旅游度假区投资经营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和旅游信息服务;主题餐饮、旅游商品开发等;商务、休闲、游览、娱乐、体育、健身等。

  《办法》还规定了旅游度假区内旅游项目用地应当纳入南京市土地利用规划。对旅游度假区内符合省、市政府旅游产业政策的,列入省、市重点旅游项目的休闲、度假、公共设施项目,将优先安排项目用地。旅游度假区内的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