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应供改建房或就近安置房予被征收人
作者: 见习编辑 陈泽佳     时间: 2011-08-28 16:37:42    来源: [ 观点网 ]

今后,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区房屋征收部门更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房屋或就近地段的房屋供被征收人选择。

  观点网讯:综合媒体8月28日报道,广州市政府日前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指出,今后,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区房屋征收部门更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房屋或就近地段的房屋供被征收人选择。

  与以往开发商也可充当拆迁主体不同,今后广州将建立“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新机制,各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各区政府依法决定;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跨区项目以及市政府认为需要统筹的项目,由市政府直接决定。

  据悉,广州拟在今后的规定中明确,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区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此外,新规定拟明确,被征收人、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广州还拟定,对住宅房屋应当实行同一征收项目统一标准的征收奖励。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如果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差价。

  暨南大学教授胡刚分析,对被拆迁户货币补偿的提高,也会提高土地出让的价格,不但是二手房,一手房的价格也会提高。今后广州中心区的物业价值将受惠于新的规定得到提升。

  据了解,目前广州推进的多个重点旧改项目,不少都把就近安置作为选项之一。像本周公布的东濠涌二期中北段整治最新思路中,也提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采取周边地块房屋置换的办法。而在一些旧城项目的改造计划中,也希望通过项目之间的捆绑来解决就近安置的问题。

  有专家分析认为,在这一新的房屋征收机制下,加上今年区级政府的拆迁安置房也将纳入筹集保障房的任务统计口径中,广州今后的旧改项目中,原址回迁或就近安置将成为主流。

  于此,广州目前旧城改造实行两轮征询制度,第一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意愿,同意改造户数的比例达到90%(含90%)以上的,方可启动改造。第二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达到2/3或以上的,方可具体实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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