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3日下午,《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申请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根据暂行办法,境内外的申请人需要对年度公开出让计划或宗地公开出让公告中公布的地块提出用地意向,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出让人接受承诺并适时组织实施预申请地块。
另外,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申请工作,萝岗、南沙区国土房管分局根据市国土房管局的委托组织其辖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申请工作。土地交易机构负责公开出让预申请的具体实施。
暂行办法称,年度公开出让计划和宗地公开出让预公告应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土地交易机构场所或报刊等公众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宗地公开出让预公告及申请的期限均不少于7日。
除此之外,申请人需要按照预申请确认书的承诺时间缴交不低于承诺土地价格1%,但不高于1000万人民币的预申请保证金。预申请结果中除了申请人和承诺的土地价格外,其他信息将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公布。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2010年之前,广州市就开始尝试土地公开出让预申请制度(俗称“勾地”制度),“勾地”是公开出让前的“热身”,“勾地”后仍需采用招拍挂等方式进行公开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