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法制日报》7月21日报道,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定于9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消息还称,该起内幕交易案的起诉人李某的代理律师张远忠透露,已到法院领取了开庭传票。
此前资料显示,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国美公司、鹏房公司、黄光裕的涉罪事实为: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此外,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
据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于2010年5月18日,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黄光裕对此判决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8月30日,北京市高院作出二审维持原判的裁定。
在黄光裕内幕交易罪终审宣判后,起诉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决黄光裕、杜鹃等内幕交易责任人赔偿自己的损失。
业内人士分析,此番黄光裕被诉民事赔偿案一旦正式开庭,黄光裕还可能面临众多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届时,其赔偿数额有可能会高达数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