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征地拆迁法规专项清理须10月前完成
作者: 见习编辑 李欣鞠     时间: 2011-07-15 09:48:13    来源: [ 观点网 ]

此次专项清理的重点是查找出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相抵触、不一致的问题,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观点网讯:据新华社7月14日报道,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对有关征地拆迁的现行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进行一次专项清理。

  此次专项清理的重点是查找出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相抵触、不一致的问题,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据了解,此次专项清理对象主要是地方政府规章。由于部门规章涉及征地拆迁内容的很少,此次原则上不进行集中清理。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在今年10月1日前完成。

  通知明确,根据立法法有关“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地方性法规有关征地拆迁的规定应当与《条例》相一致,对不一致的规定,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鉴于目前各地发布的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不少,通知认为迫切需要抓紧进行一次彻底清理。

  此次专项清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工作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由各制定机关负责清理,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各制定机关负责清理。

  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继续执行的,应当列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社会公,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据了解,国务院法制办此前已出台过征地拆迁管理的相关规定。2010年5月15日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作出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集体土地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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