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1日,来自广东省佛山市物价部门的消息称,佛山从6月起将全面展开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但是,佛山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四区暂时不会取消此前“商品房价格可上下浮动10%”的条款。
佛山市物价部门透露,从今年6月起,对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房项目,商品房经营者需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销售。
此前,佛山规定称,开发商在向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基础中,可以对商品房价格实行上下10%的浮动。
最新消息称,佛山顺德区公布执行商品房价格的规定要求,房企在售和新拿预售证的货量,除了公示房价、优惠折扣外,“房价可上下浮动10%销售”的条款被取消。
对此,佛山市物价部门表示,除顺德区外,其他四区依然会按照原规定实行,依然允许商品房售价有上下10%的价格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