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明码标价 四区商品房售价可有10%浮动
作者: 曹萍     时间: 2011-06-02 13:03:04    来源: [ 观点网 ]

佛山市物价部门表示,除顺德区外,其他四区依然会按照原规定实行,依然允许商品房售价有上下10%的价格浮动。

  观点网讯:6月1日,来自广东省佛山市物价部门的消息称,佛山从6月起将全面展开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但是,佛山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四区暂时不会取消此前“商品房价格可上下浮动10%”的条款。

  佛山市物价部门透露,从今年6月起,对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房项目,商品房经营者需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销售。

  此前,佛山规定称,开发商在向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基础中,可以对商品房价格实行上下10%的浮动。

  最新消息称,佛山顺德区公布执行商品房价格的规定要求,房企在售和新拿预售证的货量,除了公示房价、优惠折扣外,“房价可上下浮动10%销售”的条款被取消。

  对此,佛山市物价部门表示,除顺德区外,其他四区依然会按照原规定实行,依然允许商品房售价有上下10%的价格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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