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借款26,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9年10月26日至2012年10月15日,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位于江苏常熟市[常国用2004字第001953号]土地使用权和[常国用2007字第001872号]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截止目前,该笔抵押借款余额为22,000.00万元。
鉴于上述抵押物上开发的荣安·尚湖中央花园二三期项目将于近期交付结转,公司拟释放上述抵押物,转由宁波康信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宁波康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名下的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庙堰-4号地块(甬鄞国用(2010)第14-05091号、甬鄞国用(2010)第14-05092号)作为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