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6日下午,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举办的城市更新在线互动交流活动上,深圳更新办表示,《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进入最后的修改完善阶段,预计于今年中期出台。
《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将对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和区政府之间的职责做出更详细的规定,并优化城市更新计划申报有关工作衔接。与现行的《更新办法》相比,细则吸纳了《更新办法》出台后多个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对计划申报、规划编制与审批、实施主体确认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
深圳更新办副主任朱恩平表示,实施主体确认是项目纳入实施计划、办理用地审批及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对于城市更新单元内土地权属不清的,需按照省“三旧”改造政策和深圳市相关土地清理政策处理、明确。
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出现的某些乱象,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提速专项行动计划》,深圳对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已经进行相应调整。
一方面旧住宅区的城市更新将以综合整治为主,对于建筑质量较好、配套设施齐备的旧住宅区,鼓励通过增设电梯、增加停车位等方式提升居住水平。另一方面,将由各区政府组织开展旧住宅区城市更新的现状调研、意愿征集、可行性分析、计划申报等前期工作,不再由市场主体自发进行意愿征集和计划申报。
对南苑新村部分业主反映深圳南山区金晖公司虚假申报业主委托数据一事,朱恩平表示目前正在处理,将与南山区政府等有关部门一起进行核查,并称尊重大部分业主的意愿是深圳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的原则之一。同时,他承认老旧住宅区的拆除重建,涉及多方利益,确实非常复杂,推进具有较大的难度。
此外,对于网友关注的后海城中村改造项目,朱恩平透露,深圳规划国土委已对规划初稿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反馈申报单位。待专项规划修改完善并经深圳规划国土委初审通过后,将对形成的改造专项规划草案在改造现场等两处以上地点进行不少于15个自然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