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16日,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首次公示了人才安居工程“十百千万”试点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及租房补贴申请人名单。
公示文件介绍,经过各企事业单位的统一申报及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有370人符合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申请资格,10930人符合租房货币补贴申请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该中心将与获批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单位签订期限不超过3年的租房合同,向租房货币补贴申请人发放今年1至5月的租房补贴。
其中,高、中初级人才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60平方米;单身高、中初级人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40平方米。一套住房可以安排多人租住,但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高、中初级人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租房补贴的期限均不超过3年。
在人才租房补贴标准方面,从“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到“具有学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每月补贴从2000元到200元不等。
据了解,深圳市自2010年已开展人才安居“十百千万”试点项目的工作部署,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从2010年12月31日起,正式受理市政府“十百千万”试点项目确定的104家企事业单位人才公共租赁房及租房补贴申请。
该文件还表示,今年6月1日《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正式施行后,上述措施开始执行。另外,《办法》施行后,深圳市将按照“市级负责解决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及市属事业单位、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安居问题;其他人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负责解决”的原则,对人才安居申请、受理、审核、配租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