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商业办公类项目不得采用单元式设计
作者: 见习编辑 汪少平     时间: 2011-05-17 00:28:30    来源: [ 观点网 ]

商业、办公类项目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不得采用单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设计。

  观点网讯:5月16日,北京住建委网站公布了《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商业、办公类项目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设计,以防止开发企业擅自改变项目规划用途,该新规定将于6月1日执行。

  公告显示,这份通知是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委、商务委、国土局公共出台的,通知对商业办公类项目的设计、测绘、销售等5个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关于设计,《通知》要求要求商业、办公类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划、规范和标准进行项目设计建设,要求商业、办公类项目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不得采用单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设计。

  关于测绘管理,《通知》要求房屋测绘机构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定的图纸对商业、办公类项目进行测绘,禁止擅自进行房屋分割测绘;市、区建设房管部门根据已备案的测绘成果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手续。

  关于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商业、办公类项目要以界限固定、可独立使用、并有明确唯一编号的房屋作为登记基本单元,禁止以虚拟、划线分割的形式对房屋单元进行分割和登记;

  关于规范销售,《通知》要求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业、办公类项目。开发企业在销售商业、办公类项目前,应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告知购房人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约定;

  关于部门联合监管,《通知》要求规划部门对违规项目不予规划验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查处违规销售及分割测绘行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商业规划对商业项目的分割行为进行审查。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