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12日上午,在召开的2011年保障房用地计划会议上,面对媒体关于日前武汉没收违规房用作保障房的做法,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称,国土部目前也非常关注这个事,地方对违法用地政策不一致,需要统筹协调。
对于热议的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和用没收的违规房子用作保障房,廖永林表明了国土部在用地监管上的态度,即要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该盘活的盘活。
他指出,现在全国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的目标和用地计划,包括从规划、计划都应该满足。关于集体土地,个别城市由于土地资源比较紧张,建设中探索创新,所以说必须纳入试点,进行规范性地管理,要报批。
而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房的做法,建设部牵头的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里曾经提到。
廖永林再次重申了公共租赁住房的标准,因为有些地方建的标准很高。另外,因为房地产市场当时是,整个房地产以外拥有自有土地才能做这个事。他还明确,企业方面,不能认为其有工业土地就能做,因为用途不一样,必须要经过法律手续。此外,国土部支持的角度是,这些建设都应该纳入各地的住房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同时纳入土地利用计划,这样规范管理。不是说不让做,必须按现有文件规定推进,不要做影响市场公平正义的事。
廖永林表示,国土部也非常关注没收的违规房子做保障房的事情。各地方对违法用地的有些政策不太一致,比如符合规划的没收,不符合规划的拆除。同时,很多房子的违法不光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还有其他方面的违法,要统筹协调。
他指出,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要维护,人民群众住房需求必须要满足。即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