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上海市发改委有关人士4月27日透露,上海“一房一价”的细则正在制订中,预计5月份出台。
该人士表示,上海市发改委正和房管部门进行沟通,细则将注重体现对操作层面的细化和明确。同时,细则未出台并不影响上海地区从5月1日起执行“一房一价”的要求,因为类似规定在上海早已施行。
上海市房管局2010年9月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调价周期、幅度应当符合已备案的销售方案。调整销售价格超出已备案销售方案范围的,应当再次报所在区(县)房管部门备案。
据悉,国家发改委3月16日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5月1日起实施。明令商品房销售要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规定》还提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规定》制订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目前,北京等地“一房一价”的细则已陆续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