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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通报碧桂园安徽和县土地违规案
作者: 曹萍     时间: 2011-04-19 09:26:35    来源: [ 观点网 ]

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企业停工,对建设单位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以3万元罚款。

  观点网讯:4月18日,国土部公布5起公开通报的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通告称,安徽省和县政府违法批准征收集体土地5043.83亩,违规收储国有农用地1239.9亩,用于建设如山湖城项目,而该项目开发商正是碧桂园。

  资料显示,2007年6月和2009年8月,和县政府将其中的3034.89亩集体土地分两期违规出让给安徽和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安徽和县碧桂园凤凰酒店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8月,碧桂园旗下两家公司实际用地1660.95亩。

  其中,凤凰酒店(含体育馆)占地200亩,建筑面积9.47万平方米;房地产项目占地1460.95亩,建筑面积75.47万平方米。

  另外,和县政府还违法占用1008.07亩土地违规建设如山湖城二期高尔夫球场,违法占用109.1亩土地建设如山湖城项目区道路。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有关负责人称,碧桂园并没有直接建设高尔夫球场,其与和县体育局签订了合同。在高尔夫球场的建设中,碧桂园只是出资方,球场的所有者是和县体育局。

  但是,和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即施工建设部分建筑,构成违法建设事实。

  该案件已在2010年8月由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牌督办。

  目前,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已解除违法征地协议,退还违法征收、违规收储和违规出让土地中尚未使用的部分,消除高尔夫球场用地违法状态,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同时,对和县政府违法占用109.1亩土地建设如山湖城项目区道路行为,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地上构筑物,并处罚款40万元;

  对和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行为,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企业停工,对建设单位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以3万元罚款。目前,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

  因为该案,安徽省三任县委书记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党政纪处分,其中已调离和县的朱爱民在异地被免职,此外还有8名干部因碧桂园案件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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