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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房产与第一太平戴维斯签订10年期合资经营合同
作者: 见习编辑 刘满桃     时间: 2011-04-06 09:27:42    来源: [ 观点网 ]

福建中旅房地产与第一太平戴维斯分别按注册资本的55%及45%出资并享有股权,双方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观点网讯:恒力房地产宣布,4月2日,其拥有95%股权的子公司福建中旅房地产与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广州)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设立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拟于福建省福州市设立福州市恒力·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合同期限为十年。

  恒力房地产表示,子公司福建中旅房地产拥有位于福州市金融区名为恒力城的在建物业,恒力城预计于2011年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另外,集团在福州市与恒力城相邻的地段还拥有恒力·金融中心、恒力·创富中心等其他三个商业地产项目。

  此次与第一太平戴维斯签订该份合同,主要是为上述项目引进先进、优质的物业管理,为福建中旅房地产及其关联企业开发或拥有产权的物业提供物业服务和配套设施的经营管理服务、会所管理及停车场管理。

  根据合资合同,福建中旅房地产与第一太平戴维斯分别按注册资本的55%及45%出资并享有股权,双方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成立后,合资公司将成为恒力房地产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签约双方同意,在合资合同有效期内,合资公司有权使用股东双方名称要素作为公司名称的一部分,并同意合资公司依合资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范围无偿使用双方的商标。

  据悉,合资公司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福建中旅房地产委派三名,第一太平戴维斯委派二名。合同期限自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起十年,并经双方同意可延长或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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