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5日,从国家土地督察局广州局传出消息,该局将从3月中旬开始在广西桂林、百色和海南三亚三地率先启动土地例行督察,此外,该局今年的土地例行督察还将扩展到广东省惠州市、湛江市、肇庆市、深圳市共7个城市。
据了解,通过土地例行督察,该局可以准确掌握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建设用地审批、供应情况以及土地执法监管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发现并查处重大违规违法问题,并通过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对在例行督察中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问题,广州督察局还要按规定采取进一步的督察整改措施。
广州督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10年例行督察情况来看,广西南宁和防城港两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101件,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26人,追缴土地出让金6218万元。海口市追缴土地出让金2208万元。
2011年的土地例行督察力度更大、标准更严、要求更高。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求,今年重点监督违反产业政策新上“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违规占地建设高尔夫球场、别墅、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土地闲置和违反土地招拍挂出让政策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
在整改验收中,未通过各督察局预验收的地区,将交由总督察办视情况组织全国9个督察局开展交叉验收。仍未通过的,将由总督察发出《限期整改决定书》,同时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据悉,在去年上半年,国土督察广州局分别向广东、广西、海南发出3份整改意见书和1份督办函,对涉案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在督察区域产生较大震撼和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