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入为人民币7,465.9百万元,较二零零九年财政年度大幅增加75.0%。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为人民币1,281.8百万元,较二零零九年财政年度增长78.0%。
毛利率及净利润率分别为41.5%及17.2%。
每股盈利较二零零九年财政年度增加69.2%至人民币44分。
建议宣派每股普通股人民币11分末期股息。
财务回顾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包括(i)物业销售的除营业税后所得款项总额、(ii)投资物业已收及应收经常性收入总额、(iii)来自酒店房租、食物及饮品销售及其他配套服务的收入总额(当服务已确认提供)及(iv)物业管理费收入。收入主要来自四个业务分部:物业开发、物业投资、酒店营运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于二零一零年的收入约人民币7,465.9百万元,较二零零九年约人民币4,266.6百万元大幅增加75.0%,此乃主要由于二零一零年物业销售的已交付总建筑楼面面积(「建筑面积」)大幅增加所致。
于二零一零年,物业开发、物业投资、酒店营运及物业管理服务的收入分别为约人民币7,221.1百万元、人民币124.2百万元、人民币56.9百万元及人民币63.7百万元。
物业开发
二零一零年物业开发收入由二零零九年约人民币4,110.0百万元,增加75.7%至约人民币7,221.1百万元,此乃主要由于已交付总建筑面积由二零零九年的509,834平方米,增加53.8%至二零一零年的784,116平方米所致。二零一零年的已交付总建筑面积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致力拓展业务并在其他高增长城市增加项目数目。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零年的预售成绩理想,亦令收入增加。
收入增加亦由于已售物业的已确认平均售价(「均价」)增加。已确认物业均价由二零零九年每平方米人民币8,061元增加至二零一零年每平方米人民币9,209元,反映更优良的产品组合以及升级的城市组合。
物业投资
二零一零年物业投资收入由二零零九年约人民币98.7百万元,增加25.8%至约人民币124.2百万元,此乃主要由于国际金融广场(「IFP」)在回顾年度内的已出租总建筑面积增加以及二零一零年为若干租户向本公司交付租赁收入的首个完整年度所致。
酒店营运
二零一零年酒店营运收入由二零零九年约人民币10.0百万元,增加469.0%至约人民币56.9百万元,主要由于二零一零年为广州东圃合景福朋喜来登酒店取得酒店营运收入的首个完整年度。
业务回顾
本集团成功进入上海和天津两个新城市,形成布局于广州、北京、上海三个一线城市及苏州、成都、天津和海南四个顶尖二线城市的战略平台。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土地储备建筑面积约达840万平方米,涵盖七个城市及地区共25个项目,预计可维持未来5–6年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