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江苏新城于12月17日公布其五届十次董事会公告,会议同意公司与江苏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江苏信托-新城房地产投资基金”。
公告显示,此信托基金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两者基金单位的比列为3:1。
新城B股将作为次级委托人认购次级信托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存续期限为5年。
据资料统计,这是新城B股2010年第七次发行信托资金。
作为一家在上交所B股上市的企业,江苏新城在融资方面面临着天生的缺陷,因为其不能像其他A股上市的房企一样,采用股权融资的方式,通过增发来募集长期发展资金。这些缺陷使得江苏新城只能更多地借助信托融资。
江苏新城本次董事会还同时同意控股子公司常州新龙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向信托基金融资事宜:新龙创置向信托基金贷款3.5亿元,贷款期限为15个月,利率为13%;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各自持有的新龙创置股权为新龙创置履行全部本息偿还义务向江苏信托提供质押担保,江苏新城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此外,新城房产还以1.5亿元向信托基金平价出让其持有的新城万嘉48.39%股权,江苏新城或新城房产按合同约定期限溢价回购股权,回购溢价按照13%的年回报率计算。江苏新城与新城房产将各自持有的新城万嘉股权为公司或新城房产履行股权回购义务向江苏信托提供质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