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二)。
关联董事韩国龙先生、韩孝煌先生、刘华女士、商建光先生、薛黎曦女士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均参与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