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通知》称,根据201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0]294号),即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通知》显示,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9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通知》规定,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从3.87%调整为4.05%。
《通知》还规定,从2010年10月20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并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变动做相应调整。
资料显示,央行10月19日晚宣布,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25个基点。
央行表示,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与贷款基准利率均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中一年期存款将由现行的2.25%上调至2.50%、一年期贷款由现行的5.31%上调至5.56%。
另外,金融机构活期存款尚未无调整,仍为0.36。其他存款方面,三个月为1.91、半年为2.20、二年为2.50、三年为3.25、五年为4.20;其他贷款方面,六个月5.10、一至三年5.56、三至五年5.96、五年以上为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