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浙江广厦10月16日公告,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方案因股东大会决议到期失效而放弃实施。
公告显示,因受经济环境、政策变化影响,资本市场地产板块调整显著,而公司股价也大幅下调,并低于发行底价。而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方案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截止2010年10月15日,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已过,故放弃实施该方案。
浙江广厦2010年8月30日发布半年底报告称,201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13%,其中:房地产销售收入10.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74%,实现营业利润2.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0.28%,净利润1.66亿元。
报告期内实现大幅扭亏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可供结转的房地产收入增长较多所致,2010年上半年,公司子公司通和置业实现净利润12,422.52万元,南京投资实现净利润8,354.22万元,天都实业实现净利润1,663.21万元。
此前,浙江广厦于2009年3月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更早前,浙江广厦2009年10月15日公告,公司召开200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修订方案,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亿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