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土委:采取五大措施确保限购令实施
作者: 武瑾莹     时间: 2010-10-13 10:26:02    来源: [ 观点网 ]

完善购房合同方面,在房地产交易系统登录系统增加“交易风险提示”,并且更新了一、二手房交易的合同文本,增加了限购相关内容的承诺声明和签字。

  观点网讯:昨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表示将联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五大措施,确保“限购令”等政策的贯彻实施。

  一是广泛宣传限购政策,发布风险提示,加强对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购房者的警示。

  在媒体和房地产秋交会的广泛宣传、初步解读基础上,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分别于10月2日、5日、11日通过媒体和住房交易系统向社会发布了风险特别提示,希望购房者、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等相关群体能够及时准确理解限购措施,同时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当在售楼现场、地铺等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张贴补充通知,确保广大购房人注意目前购房政策调整的情况。同时,及时组织开发企业开展政策解读,拓宽咨询渠道,对企业、市民关系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

  二是完善信息系统基础工作,切实落实家庭限购政策。

  在完善购房合同方面,在房地产交易系统登录系统增加“交易风险提示”,并且更新了一、二手房交易的合同文本,增加了限购相关内容的承诺声明和签字,从初始环节减少纠纷产生。

  在备案和登记方面:完善了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时,购房人所提交的户籍、婚姻情况、家庭成员情况说明表及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明确了在深圳市限购政策出台后,住房预售备案及登记过户等手续的具体办理程序、收文材料及办文时限,并对核查家庭成员相关情况、拥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限购套数等进行了界定。

  三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助。

  限购令出台后,该委会同市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地税局等多个部门就执行深府办[2010]82号文进行了沟通,并明确了相关材料的标准等问题。

  四是加强日常巡查力度。

  该委下属各管理局近期均加强了市场巡查的力度,要求各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在售楼现场、地铺等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张贴补充通知,提醒广大购房人注意目前购房政策调整的情况。对未及时张贴补充通知的,要求立即予以整改。

  五是加强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政策实施后出现的突发情况。

  针对近期国家各部委发布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有关政策后,银行要求“十一”之前未过户的购房者补交房地产查档证明,导致在房地产权档案查询点档案大厦出现排长队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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