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宅集团12亿获西青区居住用地
作者: 莳炻     时间: 2010-09-20 17:08:32    来源: [ 观点网 ]

该地块总出让面积215000平方米,共包括A地块、B地块、C地块计三宗地。

  观点网讯:9月20日,据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最新出让结果显示,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挂牌的方式获得西青区泰宁道南侧一居住用地,成交总价为119920万元。

  资料显示,该地块总出让面积215000平方米,共包括A地块、B地块、C地块计三宗地。其中A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12746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可建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1065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00970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968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40%。

  B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42815.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可建总建筑面积不大于84234.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8864.1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537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40%。

  C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13489.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幼儿园用地(安排小学一处),容积率不大于0.7(可建建筑面积不大于9442.65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

  另该地块中A地块、B地块为限价商品房集中建设地块。按照《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对A地块、B地块要求如下:

  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可按销售批次分批核定。受让人办理限价商品住房销售许可证时,提请市物价部门,测定该批次销售的限价商品住房的平均销售价格和最高销售价格。限价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原则上比测定销售价格前3个月内周边或同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20%左右。

  套型比例和建筑面积标准。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套数A地块不低于3976套、B地块不低于1055套。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要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其中一居室50平方米左右,两居室70平方米左右。其中一居室、两居室住房套数占住房总套数的比例不低于70%。

  限价商品房的销售对象、销售管理、建设标准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受让人应严格执行我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相关规定,对违规销售造成不良影响的,今后不得参与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限价商品住房须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在2011年1月31日前取得销售许可证并开盘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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