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0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渝购房的政策及流程说明。
该文件显示,境外机构在重庆市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商品房。在重庆市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不得购买商品房。
《外国人居留许可》(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核发)累计期限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在重庆市购买自住商品房。累计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
同时,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以在重庆市购买自住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