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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增商品房用地须配建5%保障房
作者: 见习编辑 李娟     时间: 2010-06-03 22:54:15    来源: [ 观点网 ]

新出让土地中凡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房的,均须按不低于住房建筑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观点网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6月3日介绍,今后上海所有新出让土地中凡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房的,均须按照不低于建设项目住房建筑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

  “目前这项规定正在研究过程中,预计将于近期实施。”该负责人称。据介绍,上海实施上述“配建”规定后,配建的保障房源将移交给政府,用作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据悉,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插建”保障房等方式已成为多个省市为增加保障房供应而采取的方法之一。具体的“配建”、“插建”比例在3%、5%不等,均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写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约束力。

  根据5月20日下午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推进大会公布的消息,今年上海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总体目标为1200万平方米。

  而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预计已开始征求社会意见,并适时发布。该意见内容主要涉及房源筹措、供应管理和租赁管理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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