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

要闻 >

全国 >

行业政策 >

正文

孟晓苏:开发商不反对物业税 应实行差别税率
作者:     时间: 2010-03-31 12:28:33    来源: [ 观点网 ]

就是对大房子、豪宅,对多套住房的购买者,对炒房的人要实行差别税率。

  城市观点论坛成都行·现场快讯:2010年3月31日,由观点新媒体、成都商报、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的城市观点论坛成都行正式开幕。

  本届论坛主题为“新经济下2010年房地产新趋势”,论坛邀请到了中房集团理事长、中国企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孟晓苏,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摩根大通中国投资银行副主席兼中国综合公司/企业投融资主席龚方雄,金融分析家、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杜丽虹等多位重要嘉宾。

  会上,中房集团理事长、中国企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孟晓苏在圆桌对话中表示,有不少人认为房地产开发商是物业税的反对者,我们房地产企业家大部分还是主张公平正义,这么多年我们主张推动廉租房建设,这些都是我们提倡的。

孟晓苏表示,物业税实行一个差别化的税率,这是我们开始就考虑到的,我认为至少物业税的实行要有一个差别税率。就是对大房子、豪宅,对多套住房的购买者,对炒房的人要实行差别税率。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