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日,成都市政府召开全市住房保障会议,会议透露,2010年底前,成都市要完成对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应保尽保”,并最大限度满足低收入家庭实物配租的需求,今年将首先在高新区试点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保障方式。
据介绍,凡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通过市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目前,正在制定具体补贴办法。
对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按照比同等地段同类商品住房市场价格低15%-20%确定,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成都今年新建的40万平方米的限价商品房,将力争今年8月开工建设,明年实现销售。
会议提出,从今年起到2011年,成都市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线为家庭年收入2.2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
会议还透露,成都将全面推进“全域成都”住房保障。成都市郊区(市)县要按照低保家庭全额补贴、低收入家庭合理负担租金支出的原则,根据市场租金水平调整本地现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在2010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据悉,此前,中心城区2010年-2011年度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和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已分别提高2元/平方米。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至2012年,全市基本完成122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2010年全市完成56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完成10万平方米,郊区(市)县完成46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