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日,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楼倒倒”案件所涉主要责任人阙敬德、张志琴,在上海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阙敬德、张志琴分别为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后两任董事长。在当天的庭审上,二人被控在发生倒楼事故的梅都公司改制过程中贪污4000余万元。同时,张志琴被控涉嫌挪用资金4.4亿元,并在倒楼事故中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此前的2月11日,闵行法院对该倒楼案被告人做出的一审判决中,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秦永林有期徒刑5年、张耀杰有期徒刑5年、夏建刚有期徒刑4年、陆卫英有期徒刑3年、张耀雄有期徒刑4年、乔磊有期徒刑3年。
2009年6月27日,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莲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的13层7号楼发生楼体整体倒塌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该项目开发商为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持有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莲花河畔景苑”原定于2010年5月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