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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尚未对土地出让政策进行调整
作者: 冰浪     时间: 2010-03-01 08:53:48    来源: [ 观点网 ]

近期北京市并未收紧或者放松土地出让金政策,依然遵循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实施。

  观点网讯: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北京土地出让金收缴政策调整,北京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负责人澄清:北京仍然按照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执行。

  早在去年年底,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就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

  而在今年的2月1日,随着北京市国土局以大龙地产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的理由,收回了其去年底竞得的顺义后沙峪天竺开发区22号用地使用权后,就有报道指出,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出让金要求更加严格,新近拿到土地的开发商被要求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三天内必须一次性缴清。

  针对上述消息,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相关负责人表态称,北京市近期并未对土地出让金缴纳政策进行调整,仍是按照日前国家五部委的文件,以及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执行。根据规定,商品住房项目土地出让规模须从严控制,单宗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公顷,土地出让价款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并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支付剩余出让价款。

  据悉,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方式在合同中有不同的约定方式,既有首付50%的,也有一次性付清的,在一次性付清的合同中,既有三日内缴齐的,也有缴纳时限更长的,并未做统一要求。“合同怎么规定的,就怎么付款,一次性付清当中既有3日内缴齐的,也有更长时间的,并不是一刀切。”上述人士补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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