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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新政 二套住贷款首付至少4成
作者: 非言     时间: 2010-03-01 02:44:18    来源: [ 观点网 ]

从3月1日起,购房者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观点网讯:北京公积金购房也将从今日起实施新政。2月26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发文,从3月1日起,购房者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通知要求,自今年3月1日(含)起,购房者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对于今年3月1日(不含)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据了解,此前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为20%,如果购房者未付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则不允许再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而且,此前规定,已经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两种情况,也同样可以被视为首次购房。即首次购房采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采用公积金贷款,仍视为首次购房;首次购房已采用了公积金贷款,贷款全部还清后,再次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也视为首次购房。在这两种情况下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都执行20%的政策。今后,这两种情况都将被视为二次购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须四成。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此次变化是根据“京建发[2010]72号”的有关规定,对“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

  “我爱我家”北京公司副总经理胡景晖对媒体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40%的新规,对于投资、投机的人来说,无疑加大了投资成本和风险,必将逼迫这些投机人谨慎出手。

  按照新政策,距离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20%的旧政关门还有两天时间,但是新购房的业主已经不可能赶上末班车。北京链家地产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首先必须满足连续缴存公积金12个月。而且按照流程,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单位开具缴存时间和额度证明、再递交材料审核、面签,这个流程至少需要1个月的时间。现在除非已经递交了预交材料的购房人,才有可能按首付20%贷款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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