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2日上午,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受贿284万元案件在上海市二中院开审。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蔡志强从1999年到2009年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收受贿赂,曾帮人解决户口问题、获得长风生态商务区地块等。其受贿方式包括拜年、打牌活动、出国赞助等,数额达284万元。
资料显示,蔡志强毕业于复旦大学,先后任上海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处长、副局长。41岁便担任了普陀区副区长,并在两年后成为普陀区区长。
根据指控,早在蔡志强担任市人事局办公室代主任期间,就帮助紫云房产公司负责人张林昌一家4口将户口调入上海,并协助张林昌获得了普陀区长风生态商务区的一个地块。
去年10月,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蔡志强主动坦白,并退还了全部赃款。